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“三好学生”、 “模范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生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办法》(信院字〔2017〕185号)的有关规定,我院积极组织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。自公布之日起,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bevictor伟德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公示期: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联系电话:0376--6390990
地点:经管楼523办公室
2022年11月15日